无证据起诉离婚,可以先收集好证据再起诉。诉讼离婚需要的证据是能够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因为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实在证明不了的,当事人可以依人民法院的判决,如果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的,可以上诉,还可以等待六个月后再次起诉。
起诉离婚可提供的证据
提醒您,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可包括以下这些:
1. 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8.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
9.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