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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患癌母亲临终为女“犯法” 所留“遗产”成空
作者:刘德斌 律师  时间:2013年03月16日
一对生活贫困的母女,当一天母亲张爱知道自己身患恶疾将不久于人世,大字不识的她托人以个人名义从银行贷款,以为她有朝一日魂归天堂,银行债务也将取消,就能留下一笔“遗产”让还上高中的女儿余甜以后衣食无忧。可这一举动也为其一生有了一个黑点。近日,经过湖南省炎陵法院孟法官以及黄老师的劝说下,余甜把钱还给了银行。
20131月,正在教室紧张学习准备迎接期末考试的余甜,突然班主任黄老师走了进来,叫她到办公室来一趟。当余甜忐忑的走进办公室时,黄老师看了一眼她便从文件夹里拿出一张纸,递到余甜手中。是一张炎陵法院对她的一张传票,开始她还不能理解但当她看完了全部内容后,就仿佛明白了什么,泪水就止不住地往外流。
原来余甜的母亲张爱在20005月,因忍受不了丈夫余炉的赌博成性,经常打骂他们母女的行为,毅然与余炉解除了婚姻关系。从此就炎陵县城租了一个不到50平米的房间里和女儿余甜一起生活下来。平时张爱就到餐馆酒店洗洗盘子或者做做小菜生意,勉强维持生活和供余甜读书,但随着余甜升入高等学校生活压力也越来越大,母女常常半年也吃不上一顿肉。女儿余甜也是一个非常懂事的孩子,常常帮妈妈干些力所能及的事,每次同学请她吃好东西,她自己都舍不得吃,带回来给妈妈吃。而妈妈问起她都说自己已经吃过了。
20122月,张爱突然感到身体不适,于是她到医院一检查,她都懵了,发现自己肺癌晚期并且生命最多也只有六个月了。看着还小的余甜如果她去世怎么办,谁会帮她筹齐学费,谁会照顾她的生活……于是一个“疯狂”她的念头出现在脑海里,就能留下一笔“遗产”让还上高中的女儿余甜以后衣食无忧。
20124月,张爱托人向北冰洋银行提交《借款申请书》,以原有老住房拆旧建新为由要求借款200000元。利率为9.42‰,按季付息,期限自2012415日至2015415日止等权利义务。张爱拿着这20万为余甜专门开了一个银行账户,并对余甜说,如果妈妈有一天不在了,这些钱是留给你读书的,你以后要好好照顾自己,天冷了要记得加衣服……
20128月,厄运降临,张爱突然感到呼吸困难,邻居们把她送往医院的路上,即离开了这个世界。
张爱也无法按约支付利息。北冰洋银行向张爱催收未果而诉至炎陵法院。
在调解过程中,孟法官告诉余甜,双方签订的《个人贷款合同》、《保证合同》均是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达成的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背法律规定,均合法有效。张爱向北冰洋银行申请贷款,并承诺对借款本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故对借款本息均负全部偿还的义务,张爱死亡后,按照法律规定,张爱的继承人应承担还款义务。为余甜系张爱的唯一继承人,故被余甜应当承担清偿借款的义务。
最后在炎陵法院孟法官的说明下以及黄老师的劝说下,余甜把钱还给了银行。同时银行负责人也被张爱的母爱所感动,承诺会负责余甜以后读书的一切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