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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醉酒后被性侵可否算强奸
作者:徐卫东 律师  时间:2016年08月20日
摘要
    同事、朋友一起吃饭饮酒,吃饭间多有亲密举动。醉酒后妇女在无意识、不知反抗的状态下与异性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
案情
        x与赵x系同事,2015x月,刘x、赵x和其他几位同事一起吃饭。吃饭过程所有人都喝了酒,刘x喝醉,因同行同事没人知道刘x的家庭住址,刘x的手机设定了密码无法打开,刘x的同事在酒店为刘x开了房。刘x第二天醒来后发现自己在一个陌生房间的床上全身赤裸,并在被子上发现了一些液体干了的痕迹,怀疑自己被强奸了,于是报警。经民警调取现场监控录像,司法鉴定中心法医物证鉴定以及其他人的证人证言,锁定赵x为犯罪嫌疑人。赵x辩称刘x在吃饭时主动与其拥抱亲吻,到酒店后刘x有主动亲吻其的行为判定刘x意识清醒。
法院认为:
被告人赵x违背妇女意志,趁被害人刘x醉酒之机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应予处罚。被告人赵x辩解称被害人刘x在酒店有主动亲吻的行为因此认为被害人意识清醒的辩解意见,经审理查明,在案多名证人均能证实被害人刘x在饭店时已经出现醉酒的状态,且是在被害人无法说出家庭住址及手机密码的情况下才将被害人送至酒店过夜,酒店监控亦显示被害人刘x被背着进了酒店并上楼,被告人赵x亦认可在与被害人刘x发生性关系时被害人一直闭着眼睛,上诉证据能够证实案发时被害人刘x处于醉酒无意识状态,被告人赵x的辩解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同时刘x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法院判决:
被告人赵x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6个月。
徐律师观点: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强奸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性行为的权利。因此,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犯罪构成的关键要素。违背妇女意志,是指未经妇女同意而强行与之发生性交的行为。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志,关键要看妇女对发生性行为是否同意,至于妇女表示同意是发生性交之前还是性交过程中,均不影响同意的成立。但女方无明显反抗行为或反抗意思表示时,不得据此推定为默示状态下的不违背妇女意志。
被害人刘x因为醉酒已失去了正常的分辨能力和认知能力,不能正确认知自身处境,不能正确表达内心真实意愿,其间可能对被告人赵x的一些言行产生错误的理解和反应,但不应据此认定被害人刘x对被告人赵x要求发生性行为默示同意。因此,如果利用妇女醉酒不知反抗的状态下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妇女向司法机关提出控告的,涉嫌构成强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