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物业招标的程序是怎样的
作者:许仙凤律师 时间:2016年07月31日
在公司决定对物业投标时,一定要审核此次投标是否符合公司的条件,还需要投标进行风险的评估,达到公司利润的最优化。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明白可以致电律师.1、 成立招标领导小组:在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导下,由委托方成立招标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投标工作。小组成员可聘请有关部门人员和物业管理专家组成。
2、 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通常包括《招标公告》、《招标书》、《投标须知》、《投标书编制要求》、等,重点是《招标书》的编制和标底的确定。
3、 向社会发布招标公告: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内容主要是拟招标的物业名称,投标单位条件,报名截止日期、报送投标书截止日期及联系地址、电话等。
4、 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查:从报名单位中选出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并书面通知各投标单位。
5、 发放招标文件及有关设计图纸、技术资料
6、 组织投标单位勘查项目并答疑
7、 成立评标委员会,制定评标标准、定标办法:聘请有关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并制评分标准,定标原则与办法。评标委员会一般由业主代表、有关部门人员、物业管理专家及未参与竞标的相同的物业管理企业负责人组成。
8、 收取投标书: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收取标书,一般,公开招投标应请公证人员现场公证,并保存投标书至正式开标时止。
9、 开标与标书评阅: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参加人员为业主代表、公证员及参与投标的单位代表。开标由招标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公证员公证,当中启封投标书,并唱读其报价、管理计划及各项服务达到的标准,开标后应将标书发给评委会委员,由各委员独立详细阅读、审查投标书,就投标书给出评分。
10、 组织答辩会,评标定标:阅标后召开答辩会。按抽签顺序,各投标单位负责人(一般为授权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参加答辩。就公司介绍及委员提出的问题予以解答,委员评分汇总后按定标原则与办法确定中标单位。
11、 发出中标通知书:确定中标单位后,由招标单位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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