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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老的宅基地使用权证有效吗?

作者:许仙凤律师  时间:2016年10月31日
一、老的宅基地使用权证有效吗?1、如果宅基地一直在使用,宅基地使用权证也没有被依法收回或更换,那么宅基地使用权证是有效的。《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拆迁补偿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且不超过控制标准。未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不予认定。2、拆迁时不完全按照宅基地使用权证上标明的面积补偿,还要考虑宅基地使用权证上标明的面积是否超过当地区县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3、征用是指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不变,属于临时使用;征收是指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发生改变,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4、“宅基地腾退”属于征收还是征用,要根据拆迁时土地所有权性质是否发生改变而定,不能一概而论。二、宅基地使用权人承担什么义务?宅基地使用权人对宅基地享有如下权利,并承担一定的义务:(1)占有和使用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占有宅基地,并在宅基地上建造个人住宅以及与居住生活相关的附属设施。(2)收益和处分。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获得因使用宅基地而产生的收益,如在宅基地空闲处种植果树等经济作物而产生的收益。(3)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没有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4)宅基地使用权人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将不再批准。并且,宅基地使用权的受让人只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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