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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哪些证据容易为法庭所采信?

作者:许仙凤律师  时间:2017年01月14日
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法院调解
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五类证据可被法院采纳:
一是“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二是嫖娼事件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三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做出处理。四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五是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照摄像拿实证据。
律师提醒:最后一条有可能会触犯他人的隐私权或者其他权利,原告取证据时应慎重,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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