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欢迎您来到山东临沂许仙凤律师网上法律咨询室。www.110.com 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律师随笔

公司自愿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作者:许仙凤律师  时间:2017年07月08日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愿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由出现时。
  2、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须股东会特别决议,即由2/3以上的表决权通过。
  3、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的。有其特殊性,表现为:
  这里的解散只是合并或分立的附属后果,公司的组织机构和营业在一定情况下会继续保留;
  不需要经过清算程序;
  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公司或分立公司继受,而不是消灭。合并、分立解散不实行清算的原因,主要在于合并、分立实行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制度。
猜你喜欢

在线咨询

选填项(可以不填)
请填写真实手机号码,可免费得到律师对该问题的电话回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