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欢迎您来到山东临沂许仙凤律师网上法律咨询室。www.110.com 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律师随笔

遭受虐待能起诉离婚吗

作者:许仙凤律师  时间:2018年07月15日
1、首先需要明确虐待行为的范围:

  (1)对被害人肉体和精神进行摧残、折磨、迫害的行为。
   ①就方式而言,既包括积极的作为,如殴打、捆绑、禁闭、讽刺、谩骂、侮辱、限制自由、强迫超负荷劳动等,又包括消极的不作为,如有病不给治疗、不给吃饱饭、不给穿暖衣等。单纯的不给饭吃、不给衣穿或有病不给治疗,属于遗弃。   
①就内容前言,既包括肉体的摧残,如冻饿、禁闭、有病不给治疗等,又包括精神上的迫害,如讽刺、谩骂、凌辱人格、限制自由等,不论其内容如何,也不论具体方式怎样,是交替穿插进行,还是单独连续进行,都属于虐待。   
(2)虐待必须具有经常性、一贯性。   
2、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所以起诉离婚是公民的一项权利。如果婚姻关系中,遭受虐待的一方当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线咨询

选填项(可以不填)
请填写真实手机号码,可免费得到律师对该问题的电话回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