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有哪些情形不构成单位犯罪?
作者:许仙凤律师 时间:2019年02月26日
(1)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走私犯罪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2)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单位是否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应根据单位实施走私行为的次数、频度、持续时间、单位进行合法经营的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认定;
(3)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线咨询
![](http://img.110.com/tmp/lawyer/201505/120_154_80_151525064365.jpg)
Email:1042826634@qq.com
执业机构:山东易知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713201411933044
地址:临沂市河东区九曲街道豪森国际1724室
积分:148100奖章:0点击量:1369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