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军婚分居两年能否判定离婚
作者:许仙凤律师 时间:2019年06月13日
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因此除非军人自身同意离婚,否则如果军人的配偶想要离婚的,必须要军人有赌博、重婚等重大过错,分居两年是不适用军人离婚的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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