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欢迎您来到山东临沂许仙凤律师网上法律咨询室。www.110.com 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律师随笔

女方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作者:许仙凤律师  时间:2019年09月24日
宣告失踪是离婚的理由之一,宣告失踪不是离婚诉讼的前置程序,因此,一方失踪或下落不明的,另一方依然可以直接提起离婚诉讼。对于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到法院,不论下落不明人出走时间的长短,法院均应受理,按照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法律文书用公告方式送达。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如果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
法院对于起诉书、通知举证和开庭日期等送达公告期是60日,判决后对判决书送达公告期还需要60日公告期。采用公告送达方式的案件,诉讼期限大大延长了,一般的离婚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在三个月内结案,适用普通审理程序的,也会在六个月内结案,而离婚诉讼的被告失踪或下落不明的,加上公告期计算至少需要六个月才能结案。
第一、起草起诉状;第二、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第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第四、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第五、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第六、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第七、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第八、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在线咨询

选填项(可以不填)
请填写真实手机号码,可免费得到律师对该问题的电话回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