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作者:许仙凤律师 时间:2020年04月1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离婚纠纷诉讼包括哪些诉讼费
1、案件受理费;
2、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
4、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
5、采取执行、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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