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再婚登记时需要出示以下的材料
再婚登记的手续如下:首先再婚的双方当事人带上需要的证件到其中一个人所在地方民政局提出结婚申请;提出申请后各填写一份申明书,申明书内容填写完毕后,在婚姻登记员的证明下签署自己的姓名;之后就是民政部门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签署的声明进行核查,核查结果通过的,就可以登记结婚了。
对于再婚的情况要注意很多方面。第一点,再婚家庭比首次结婚的家庭要跟复杂一些,组建家庭要贴合实际,婚姻生活是非常考验两个人的,双方都应该明白两个人组建新的家庭是为了有一个避风的港湾,不要对再婚生活抱有太多不切实际的幻想。其次,再婚的双方或者其中一方已经有过婚姻生活的经验,要明白两个在一起生活首先要学会尊重对方。
很多人再婚都已人至中年,对生活都有一些自己的见解和感悟,双方应该求同存异,遇到事情多商量,多沟通,避免造成这段婚姻的不幸;因为再婚的人群肯定有不愉快过往回忆,对于之前的点点滴滴,尽量不要让其影响到当前这段关系,学会欣赏对方,信任对方;如果再婚中存在继父继母的关系,是比较特殊的。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四条 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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