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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婚后买房注意事项是什么

作者:许仙凤律师  时间:2020年09月09日

依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在共同购房过程中,即使房产证上没有出现另一方的名字,也不影响其对房屋享有所有权。”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协议离婚(离婚双方协商一致)的,要办理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离婚双方凭以下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须加盖民政部门公章或民政档案部门印章);
  3、离婚证以及能说明属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
  4、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
  5、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屋共有权证)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此外,如离婚协议书中未注明原婚姻登记时间,还须提供原结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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