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离婚一方把孩子藏起来违法吗
作者:许仙凤律师 时间:2020年10月28日
隐匿子女的行为对具有监护权一方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极大损害,属于侵犯另一方权益的行为,但目前,我国法律只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但是对分居期间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无权利探望子女没有明确的规定。当然,从理论上分析,作为未离婚的夫妻,任何一方要求与子女见面都应当得到法律的认可。但是法律毕竟没有规定阻止一方探望子女会有什么法律后果。因此在此种情况下夫妻应该减少因孩子抚养权发生的直接争执,使孩子尽量平稳地度过这一特殊时期。父母双方都是孩子的监护人,一方带走孩子不让另一方相见的行为并不合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与子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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