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孩子的抚养权,离婚后是可以变更的
在夫妻离婚后经过了一段时间,可能会出现一些特殊的情况,如父母的抚养条件发生变化了,那么,父母一方或者是双方会有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的想法,出发点都是为了孩子着想。这种情况下,如果是双方都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孩子的父母双方可协商处理,变更孩子的抚养权达成协议。若只有一方有变更抚养权的意向且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相关规定,如果是夫妻双方已经离婚了的,在离婚后若存在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况或者是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况的,出现这些情况时,当事人应当另行起诉。
同时,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法院应当予以支持的变更抚养权的情节做出了明确规定,在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况下,如果存在有以下的这些情形之一的,那么法院应当支持请求变更抚养权一方:
(1)抚养子女一方患上了严重的疾病的,或者是伤残等失去了继续抚养子女的能力了的;
(2)抚养子女一方不履行其抚养义务,或者存在虐待子女等行为,以及存在有其他的一些不能继续与子女共同生活、继续生活不利于子女健康的情况的;
(3)如果子女是在十周岁以上但又未成年的,自身表示要跟随另一方一起生活且该方是具有抚养能力的;
(4)提出变更抚养权一方有其他的正当理由的。
对于子女的利益一直是放在首位的,保护子女利益是婚姻法基本原则,不管是离婚中对子女抚养权的归属还是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都要考虑子女的利益,通俗点来讲就是哪方抚养孩子对子女的健康成长更加有利就由哪方来抚养。
在线咨询
Email:1042826634@qq.com
执业机构:山东易知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713201411933044
地址:临沂市河东区九曲街道豪森国际172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