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论文
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对于“代通金”往往存在误读,以为“N+1”是劳动合同协商解除的必要条件(未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仔细研读法律条款: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三、劳动合同变更的形式要求《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变更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里的书面形式,包括发给劳动者的工资单、岗位变化通知等等。因为随着劳动合同的持续履行,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本身就必然会不断变化。如随着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增加,......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沪高法[2009]73号2009年3月3日)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劳动者已经实际为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是否需要双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应当考虑用人单位是否履行诚实磋商的义务以及是否存在劳动者拒绝签订等......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沪高法民一(2006)17号)一、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要求企业支付薪酬(一)对于企业的现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要求企业支付薪酬的纠纷,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不予受理。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要求企业支付薪酬的纠纷,符合以下情形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可以受理,但应慎重......
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用人单位未在一个月内与员工签署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双倍工资。但是,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劳动合同法》确未有明确,最高院司法解释、劳动社会保障局对此也未有全国性的统一规定,本人研究了各地方规定,却原来是有大不同。上海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调研指导(【2010】34号)第3条明确了双倍......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明确:“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