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案例一:已签署居间协议,但未签署《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双方仅签署《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由买卖双方原因(非中介过错)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法签署的,中介方是否有权依居间协议的约定,合同解除后,违约方须支付房屋总价款XX%的违约金? 根据上海法院已生效之《民事判决书》(例:【(2015)沪二中民二(民)终字第215......
关键字:房屋成交价格 做低房价 装修款 合同无效案情简介:2014年12月,房主与购房者签署《居间协议》,约定购房者支付定金10万元购买位于徐汇区一套房屋,双方最晚于2015年1月30日前签署网签合同。2014年12月20日,双方签署《房地产买卖协议(附件)》,约定维修基金奉送,并约定房款支付日期及过户日期,其他约定中载明:......
案情简介: 2014年11月13日,买卖双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其中约定购房者支付的前三期房屋价款须专款专用于清偿出售房屋上存在的银行抵押贷款。在第三期房屋价款应付日前,购房者被中介告知第三期房屋价款需要增加人民币17万元,理由是前两期房屋价款已被出售方用去,原第三期约定的房屋价款已无法足额清偿银行抵押贷款......
案情简介:某销售主管于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未与其续签书面劳动合同而继续用工,劳动者提出公司应向其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公司答复,只有首次用工合同未签署存在支付双倍工资的义务,续签不存在。劳动者遂提出离职,辞职邮件写明为“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在书面离职单上,离职理由为“超过XX个月未签署书面劳动合同”。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请示的批复([2001]民一他字第32号)江苏省高级人民院:你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承担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请示”收悉。经研究认为: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经交付,原车主既不......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的通知》【沪人社综发(2011)43号】:根据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7]186号)要求,现就调整本市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
购房人支付了大部分或者部分购房款,购房合同主体双方的合同义务均未履行完毕,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二十六条、六十九条规定,管理人有权决定通知购房人解除购房合同,或者在经人民法院、债权人委员会许可下通知购房人继续履行购房合同。在管理人依法通知继续履行购房合同情形下,购房人无须申报债权;在解除购房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五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原则上,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遗产继承,属于夫妻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二)利息;(三)主债务。”举例来说,就是,4万本金、3万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