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某县支行 被告:熊某被告:漆某被告:周某被告漆某、熊某系夫妻关系,2000年3月31日,原告某县农行与被告熊某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20000元,借款期限至同年12月21日,年利率7.02%,逾期还款加收逾期利息,按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计算。同日,原告与被告漆某签订了抵押合同,漆某用私有房屋为该......
原告:朱土元 被告:陈亚玲被告陈亚玲原系原告经营的义乌市香飞香精香料商行的员工,在工作期间,获取了原告在长期经营过程中研发而成的香精香料配方。后被告离开原告经营的商行,在未经原告许可的情况下,利用在原告处工作期间获得的香精香料配方,委托厂家生产与原告的配方相同的香精香料并进行销售。原告发现后,向工商......
2008年7月17日,原告张某在新疆库尔勒出差时,发现自己在某银行账户内的存款减少了38888元,原告随即向开户地警方报案,经侦查得知,2008年7月13日22点40分至23点53分有人用帝王之都会员储值卡分别在第一被告某银行分行营业部ATM机中从原告账户现支取款六次,共计10600元,被扣手续费108元。在第二被告某银行支行所属分理处......
陈某向泰和县某银行贷款7万元,但贷款到期后,陈某未按时归还借款,该银行遂于2002年起诉至法院,2002年10月,该县法院作出判决,限陈某于判决生效后即日付清借款本息。判决书生效后,陈某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在法定申请执行期限内,银行也未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03年10月,银行与陈某就该7万元达成了和解协议,......
王某在银行取款时,银行工作人员因点钞失误多付给15000元,王某以这15000元作本钱经商,获利7000元,其中3000元为其劳务管理费用成本。半个月后银行发现多付款的事实,要求王某退回,王某不同意。[案情分析] 第一种意见认为,王某无需返还,因系银行自身失误所致。第二种意见认为,王某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5000元及所生利润,......
2007年9月5日,井冈山市工商局核准了井冈山市星源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源公司)的注册登记,并发放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8年5月13日,井冈山市工商局以星源公司登记时提交的材料为虚假材料,决定撤销该公司的登记注册。2008年5月16日,原公司股东与他人又申请登记注册成立星源公司。[案情分析] 对新开业登记注册......
原告:X省石家庄Z高营养技术开发公司。 被告:X大学。1990年10月5日,X大学就PAPHE促进剂向国家专利局申请了《一种饲料添加剂》的发明专利,在1994年10月9日被授予发明专利,发明人为X大学环境化学研究室主任、教授蒋XX及其夫人赵S,专利权人为X大学。根据《权利要求书》记载,该饲料添加剂的主要成份为各种化学元素。X大学......
刘某在武宁从事钢材零售。2008年9月初,一位自称湖北黄冈的中年男子,来到刘某店铺,声称有一批钢材需出卖,如有意购买,为以后支付结算,要求刘某到信用社办理一个新的活期存折和银行卡。 刘某认为生意可做,便与该中年男子一起,到武宁信用社(未设1米等候线及密码键盘无覆盖遮挡装置)办理活期存折和百福卡(借记卡)。9月28......
2000年10月,张明从时任信用合作联社某信用站代办员的张方处,向信用社借款15000元,约定了借款期限及利息。后经信用合作联社稽查、核算确认该笔贷款系张方违章发放,并责令张方以自己的名义从信用社借款偿还了张明在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息。之后,张方年年与信用社工作人员一起要求张明偿还借款本息,未果。张方遂具状起......
2000年10月,张明从时任信用合作联社某信用站代认员的张方处,向信用社借款15000元,约定了借款期限及利息。后经信用合作联社稽查、核算确认该笔贷款系张方违章发放,并责令张方以自己的名义从信用社借款偿还了张明在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息。之后,张方年年与信用社工作人员一起要求张明偿还借款本息,未果。张方遂具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