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可以鉴定固定价结算造价吗?
作者:徐涛 律师 时间:2012年11月20日
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
【具体释义】
本条是关于按照固定价结算的规定。固定价分为总价固定和单价固定。前提条件:当事人对工程价款结算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的,适用本条之规定。
【律师提醒】
一、认真做好标书并签订好合同。在施工过程中因为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导致价款增加实际上是对建筑商有利的,这种情况在合同中尽量不写。如果发包人同意,在合同中可以约定工程量超过一定范围时或市场价格变化超过一定幅度时,则可以对超过部分按实进行调整。
二、建筑商要认真审查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并根据自己的经验,评断出施工图与竣工图的区别,这样就利于投标时评估风险。
三、如果是工程量清单报价的,要认真分析、核对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的关系,即清单中的工程量是否与施工图中的工程量相符。如果相差太大,应当立即加以列出,在报价时做到心中有数。徐涛律师15327446830 QQ574659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