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拆出人命的地方官员果然个个还在
作者:徐涛 律师 时间:2012年06月13日
■天津市宁河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刘广宝:现在全国都在这儿摆着呢,把谁处理了?
■江苏东海、盐城,北京海淀,福建泉州,黑龙江东宁先后发生拆迁户自焚,湖北武汉拆迁户被铲土机活埋,当地官员无一人被问责;即使是唐福珍事件中被停职的科级干部日前亦官复原职。
■因拆迁推进不力被调整工作岗位或降职,明显多于因拆出人命被问责。只要地方政府拿地的利益冲动不止,就难有真正的问责。
人命不能阻挡暴力拆迁
4月5日清明节,杭州百井坊巷的拆迁户聚在一起,悼念去年为抵制强拆自焚身亡的成都市民唐福珍。
唐福珍的哥哥唐福明告诉记者,他们除了感动,还有深深的愧疚,“这样的举动,我们在成都做不了”。和他们同病相怜的,还有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的陶家人。这些天,陶家父子为抵抗强拆自焚、一死一伤的消息牵动人心。
有人替他们觉得不值。“你以为浇了汽油,荣书记就免职了?李县长就免职了?你浇了汽油,你儿子缺了妈妈,你爸爸缺了儿媳妇。你算过这账了吗?现在全国都在这儿摆着呢,把谁处理了?处理了又到别的地方去了。”据《瞭望东方周刊》报道,在劝说小学老师张熙玲接受拆迁时,天津市宁河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刘广宝这么说。
记者经过多方查证,发现现状还真被刘广宝说中。在最近三年发生的多起拆迁自焚或活埋案中,无一名地方一把手受到问责或追究:
2010年3月3日,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69岁的王翠云在阻止拆迁方施工的过程中,被铲土机扫进土沟活埋,不治身亡。事发至今,黄陂区委书记还是袁堃,区长还是胡洪春。
2010年1月26日,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迎宾路拓宽工程地段,居民曾焕为抗强拆点火自焚致大面积烧伤。事发至今,亭湖区委书记还是王荣,区长还是陈红红。
2009年11月13日,成都市金牛区。该区居民唐福珍在她前夫胡昌明房屋被强行拆迁时点燃汽油自焚,后因抢救无效身亡。事发至今,区委书记还是徐季桢,区长还是马旭。
2008年4月3日,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居民何全通点火自焚致死。区长朱团能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此事对他没有任何影响。事发至今,区委书记还是吕竞,区政府网站显示,区长还是朱团能。
问责只是“一阵子”
唐福珍事件中被停职的城管局长钟昌林已官复原职,而嘉禾拆迁事件中被撤职的县委书记、县长等官员也均调往市里任官,或者升职。
嘉禾事件是近年来唯一一起有县级官员被问责的拆迁事件。当时,县委书记、县长、常务副县长、县政法委书记、拆迁所涉镇党委书记受到撤职、党内严重警告、留党察看等处分。处分由湖南省委做出,并得到了国务院的批准。
但是,处分决定没下多久,报道此事件的《新京报》原记者、现《财经》杂志副主编罗昌平发现,国务院批准的处分在现实执行中成了表象:被撤职的县委书记周余武与郴州市水利局长实现职务对调;同样被处分的政法委书记周贤勇,不仅享受专车外出旅游待遇,还若无其事地在他原来的办公室接待拆迁户。
“不处分还好,处分完都到市里去当官,更风光了!”嘉禾拆迁户维权带头人李会明说,“现在去跟一些部门交涉,他们(有关部门的官员)会说‘爱告告去吧,那些人(当年被处理的官员)现在不也一样好好的!’”
拆迁不力,官位难保
据记者了解,2008年发生的黑龙江东宁县靳丽霞自焚事件中,当时负责强制执行拆迁的东宁县法院副院长周涛,如今已经升任院长。
律师王才亮发现,在他代理的多起拆迁案件中,当事官员事后被提拔的不在少数。据他观察,被安排到重点工程拆迁一线的官员,往往都是被上级认为有魄力的干部,这类人行事果断、执行政令得力。
江苏陶姓父子自焚事件中被暂停职务的黄川镇镇长周文君,在当地居民眼里,就是一个强势领导。涉及陶家人房子的310国道改线工程拆迁,就由他亲自上阵。当地一位居民告诉记者,去年就在他打电话向副镇长求情时,眼见周文君指挥的拆迁人员和机器已经朝他家房子轰然开动,来不及收拾屋子里的东西,自家房子就被夷为平地。
江苏盐城市民曾焕自焚时就在现场的街道办主任曹阳告诉记者,作为一个基层干部,上面给的任务,他首先要按时完成。
唐福珍自焚事件后,唐福珍所在的金牛区区长马旭所作的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只字未提举国关注的唐福珍事件,却把旧城改造和重大项目拆迁“签订拆迁协议6757户、企业184家”作为成绩进行报告。
在拆迁这件事情上,从上到下强调的是执行力度和效率,很少强调依法执行。记者发现,全国不少市、县(区)都曾颁布拆迁问责办法。这些五花八门的地方规定,主要针对不按规定时间带头拆迁或者干扰拆迁工作的党员干部进行问责。实践中,因拆迁推进不力受到调整工作岗位或降职的处理,明显多于因拆出人命被问责的情况。因此也有人说,只要地方政府拿地的利益冲动不止,就难有真正的问责。 据《南方周末》
在去年年底的唐福珍自焚事件中,唯一受到停职调查的,只有当时的现场主要指挥者之一、金牛区城管执法局局长钟昌林。现在,唐福珍事件早已被当地政府翻过一页,钟昌林亦官复原职。
记者:当火焰在唐福珍身上冒起时,你心里是什么感觉?
钟昌林:我当时非常吃惊,非常惋惜和心痛。她是初中毕业,法律意识薄弱,做出极端行为,让我不可思议。
记者:为什么你还继续指挥推倒唐的房子?
钟昌林:我们后来是按照正常程序来进行拆除的。在法律面前,我肯定要维护法律法规的尊严。
记者:如何看待目前城管执法在老百姓心目中日渐“妖魔化”的形象?你又是如何看待被拆迁者的权利的?
钟昌林:我不同意“妖魔化”的说法。我们城管面对的是不遵守城市规则的人,没有城管的城市是一个没法生活的城市,我们不能让少数人的利益损害了大家的公共利益。任何人的基本权利,包括被拆迁者的权利都必须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如果抛弃法律法规来谈个人利益,这个社会就乱套了。
记者:作为城管局长,面对被拆群众的呼号,你是否有过职责和良心间的冲突?
钟昌林:任何人都有良心,我的内心也时常非常纠结。对于他们,有同情的一面,也有依法执行的一面。情和法交织在一起,肯定要按照法律和公共利益去办。我参加工作32年,当城管局长这两年最苦最累,有时候还很痛苦。我们做了这么多,部分人对我们还是不理解。人民城市人民建,不是我们城管一家的事,是大家的事。
记者:对唐福珍存在歉意吗?
钟昌林:不存在歉意。我是执法者,应严格执法,在法律面前不应该有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