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如何鉴别黑律师
作者:徐涛 律师 时间:2012年11月26日
1、如果你出现麻烦想聘请律师帮助,应当前往律师事务所洽谈并办理相关手续,注意查看该所是否悬挂有“XX司法局”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一般不要在办公室以外的地方与自称律师的人洽谈委托事项,尤其是法院问口的流动人员,这些人有的根本没有律师执照,有的仅有“法律工作者证”,法律工作者与律师的区别是: 一、法律工作者初中毕业即可参加考试,而律师必须是大学本科毕业后方可报名参考; 二、法律工作者的工作单位叫:**法律服务所,而律师的工作单位叫:**律师事务所,三字之差,注意辨别! 三、根据规定,法律工作者只能办理居民社区中的民事案件,无资格代理刑事等专业法律业务; 四、法律工作者的服务态度、业务水平等整体素质较差,且经常有人自称“律师”,以骗得当事人的信任;收了费用后不办事儿,或不尽职的情况比比皆是; 五、因为目前司法部对其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其又不用纳税,故一般收费较低,致很多老百姓贪图便宜而将案件交其代理。 2、与律师见面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求律师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书》,(只要是真律师都是随身携带的,因为但凡进出法院等司法机关,律师出示此证是免安检的,还有开庭时法官要核对律师身份和证件、调查取证时都要先出示证件),凡没有有效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都不是律师,也就是老百姓俗称的“黑律师”; 3、除了查看律师执业证,还可以通过北京市司法局的官方网站对该律师的真假进行查询; 另外,北京律师每年都经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及专业知识培训(不少于40课时);律师执业证每年都须年检注册,因培训考核不合格或受行政处罚,没有经过年检注册的, 也不是《律师法》规定的律师。 4、观看其名片,名片上没有执业证号的请注意了!律师行业规则规定:律师名片除应印律师事务所名称、律师姓名、联系电话、地址等内容外,还必须印律师本人的律师执业证号码,没有执业证号码的恐怕就遇上了专门骗人的“黑律师”,另外,名片上不得带律师经历、专业技术职务或其他头衔。如名片有禁止的内容,请你细心辨认,以免上当。 5、没有接到律师告知,请不要与律师事务所的其他工作人员谈委托事务,比如说律师助理、律师事务所的行政主管、外联主管等人只能从事辅助性工作,不得接办案件,不能出庭或者代替执业律师出庭,因上述人员没有律师执业证,流动性大,不懂法律,拿钱走人,往往以泄漏秘密或隐私为要挟,迫使你必须委托人办理或向案件的相对方告密。 6、注意拍胸脯作保证的“三包”黑律师,要知道,打官司本身就是风险极大的活动,没有绝对的胜败,如有需要,可签订风险代理合同;另外要注意“关系”律师,北京与外地情况有根本的不同,法官及其他司法人员因为政治敏感及高薪因素,大都不会因为有关系或小小油水就置乌纱帽和前途于不顾,法官是轻易不会跟你冒这个风险的。 7、律师不是救事主,他只能在法律范围内、力所能及地帮助你,他生存的压力及工作性质决定着您委托的事务不是他的唯一,不要指望律师是你的保姆。 8、律师的社会关系重要、办案经验重要,但律师的诚信、吃苦、审慎、坚持学习更重要。要知道,每一案件都错综复杂,世上没有完全一样的案件,经验及成就只能说明过去,而不代表现在和未来。曾经有一位刚出道的年轻律师与一知名大律师对抗法庭,大律师钭当事人称为“罪犯”(其不知97年新刑法已修改为“犯罪嫌疑人”,在法庭上闹了大笑话)。在我国目前的法制市场,每天都产生许多新的法律法规,都需要有责任心、有事业心的律师及时埋头学习和研究,因此,年轻一代律师因精通网络和信息沟通以及好学上进而大占优势。 9、当事人可要求承办律师及时告诉有关代理工作情况,对于律师服务质量不满意或律师不按协议办事的,可向当地司法局或律师协会投诉。对发现黑律师的,可向司法局或律师协会及公安机关报案。 最后再多说几句题外话:当事人遇到法律方面的疑难应及时请律师。这样,一方面律师根据案情需要及时收集和固定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另一方面,律师可帮助当事人及时采取有效的法律手段,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有些当事人开始存有侥幸心理,不愿请律师,待到事态不可挽回时,再来请律师,此时往往由于证据难以取得或已遭到破坏,或者已超过诉讼时效,或者已经进入某一特定诉讼程序,律师已无能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