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青海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第二批“黑名单”7家机构上榜
作者:徐涛 律师 时间:2017年12月13日
为贯彻落实全国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工作统一部署,现将省外交易场所未经批准在我省设立的交易场所会员服务机构名单公告如下:
1.青海熠昌商贸有限公司(河北滨海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服务有限公司);
2.青海西宁毅腾焦炭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河北滨海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服务有限公司);
3.青海西宁亮胜商贸有限公司(河北滨海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服务有限公司);
4.青海东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北京金马甲产权网络交易有限公司);
5.西宁启禾商贸有限公司(江苏太湖国际商品交易中心);
6.青海卓域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汉唐艺术品交易所);
7.大通福通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天津贵金属交易所)。
上述机构涉嫌违反《关于做好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前期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清整联办〔2017〕31号)“地方交易场所原则上不得通过发展会员、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开展经营活动,确有必要的,应当分别经该交易场所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规定,须尽快与省外交易场所解除合作关系。
在此,郑重提醒广大社会公众,切实增强风险识别和防范意识,坚决抵制各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树立正确的投融资理念,牢记投资有风险、理财需谨慎、风险须自担。
投资者若与上述企业存在未决纠纷的,应按照交易约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若发现有涉嫌诈骗等经济犯罪行为的,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4日
现货平台的性质
目前,几乎所有的现货交易平台及其会员单位均采用,集中交易、标准化合约、做市商、T+0交易、保证金杠杆交易,甚至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符合国务院38号文和2012年37号文《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对违法证券期货活动的定义。因此,任何以“现货交易”名义进行的此类交易,本质上均属于非法期货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