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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金鹏说法】股票配资—法律问题知几多?
作者:徐涛 律师  时间:2019年01月28日

  今年上半年股市猛涨,赚钱效应明显,吸引了许多股民选择民间配资渠道融资炒股。配资杠杆比例少则1:3,1:5,高则1:10,个别配资杠杆甚至高达1:15。超高的杠杆,投资者犹如在刀尖上跳舞,上半年股票暴涨时,大家赚钱,什么都好说。但如今,两周时间沪指从5178点暴跌到3600点以下,股灾来临,满眼皆绿,哀鸿遍野,无数配资账户被强制平仓,投资者血本无归,甚至倒欠巨额债务。近期,笔者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接到多起股票配资法律问题的咨询。以下笔者尝试就配资的主要法律问题进行解答。

1什么是配资?  股票配资通常有两方,甲方为出资人(或出借方),乙方为借款人(或需资方),双方签订的一份《股票投资合作协议》或者《股票投资借贷协议》。乙方将自有资金汇入甲方银行账户作为保证金,向甲方按一定配资比例筹借资金。甲方将配资资金转入一个第三方的股票交易账户内,由乙方全权操盘并承担全部交易风险,甲方对账户进行监管。乙方获得交易所产生的全部盈利,而甲方按配资比例收取固定管理费或者利息,并且不承担交易风险。如交易账户亏损达到一定的比例,乙方需追加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强制平仓。甲乙民间配资中,甲方一般为个人,或为配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为配资公司的股东。因此,所谓的配资可以认为是类似于有担保的民间借贷。2配资合法有效吗?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根据《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属于合法的借贷行为,受到法律保护。但是,配资与一般的民间借贷又有不同,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民间借贷合同以出借人提供借款为生效要件,而配资中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的不是现金而是一个有操盘权益的股票交易账户,并且该账户属于第三方而不归借款人所有,账户中的款项借款人也不能自行提取。提供股票交易账户能否视为提供借款,法律上无明确规定,实务上如何认定也存在难度。因此,笔者认为配资合同的有效性存在很大的疑问。3配资收取利息、管理费合法吗?  现实中,股票配资的出借人,往往以利息、管理费、手续费等各种名目收取高额的固定回报,少则按配资额每月3个点,多则4、5个点,这样收取固定回报的方式是否合法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如配资认定为民间借贷,出借人收取的利息、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合计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四倍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以现在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年利率4.85%计算,民间借贷一年期的利率应当不超过19.4%,月利率不超过1.617%。4配资借款人最多只是亏本金吗?  配资公司对投资者推销配资时,往往会介绍说配资最多只是亏一点本金,当你的股票亏到一定比例时,配资公司会帮你强制平仓的,因此不用担心。实际情况是,借款人签订的是借款合同,其承担的是需要偿还全部配资金额的责任,一旦强行平仓失败(如股票连续跌停),那么借款人不仅本金血本无归,还需要偿还扣除本金外股票账户亏损差额。5平仓与不平仓的后果谁承担?  配资中发生纠纷,主要是因为强行平仓。投资者因账户亏损达到一定的比例被强行平仓,则意味着没有翻盘的机会,即便第二天股票反弹也与其无关,浮亏变成了实亏。此时,借款人往往不服气,要找配资出借人理论。笔者想说的是,只要合同约定不违法,出借人完全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强行平仓,愿赌就要服输。  笔者近期也耳闻一件相反的事,某配资借款人的股票亏损已经达到了强行平仓红线,但是借款人自己没有清仓,出借人也没有强行平仓,第二天股票再次大跌,导致借款人不仅本金没有还倒欠出借人,借款人认为应当由出借人承担不平仓的责任。配资合同往往约定强行平仓是出借人的权利,而不是义务,按合同约定借款人需要对股票账户的买卖承担全部风险,因此不平仓的后果也只能借款人自己承担。结语  股市有风险,配资更是刀尖上的舞蹈,险上加险,此轮股灾配资崩盘是诱因之一。如何抢救配资崩盘后的股市,考验的是国家金融机构的智慧;如何处理配资纠纷,则将考验法律人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