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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步步高收到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投资者维权之路在哪里!
作者:郎海华 律师  时间:2022年10月25日

先来看看步步高事件的始末:
2022年10月11日,步步高公告收到证监会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具体违规事项如下:
2022年4月30日步步高发布《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亿元。公司年度净利润为负,但公司迟至2022年4月23日才发布《2021年业绩预告及致歉公告》,未按规定在2022年1月31日前进行信息披露。

结合《证券法》、《行政处罚法》、《最高院司法解释》等有关规定:律师认为凡在2022年1月30日到2022年4月23日之间买入,并于2022年4月23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有望通过诉讼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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