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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新《消法》的亮点
作者:怀向阳 律师  时间:2015年07月22日
修改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已经实施一年多,与原法律规定相比,新新《消法》加大了对消费者的保护力度,主要体现在一下几方面:
1、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新《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超过六个月后,不再适用。这一规定破解了消费者举证难问题。
2、邮购等可以反悔。    新《消法》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这一条款适用范围是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要求退货。值得关注的是,退货无需说明理由。
3、明确网购平台责任。  新《消法》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这明确了网络购物平台的责任。
4、消协可提公益诉讼。  因为维权成本的考虑,不少消费者在遇到群体性消费事件时,选择放弃维权。新《消法》规定消费者协会应履行以下公益性职责: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消费者协会拥有了这项权利,也就意味着消费者再遇到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时,就有新的保护途径。
5、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新《消法》规定: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6、加大消费欺诈赔偿。 新《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按五百元赔偿。该条款针对经营者的欺诈行为。如发生欺诈行为,经营者需退一赔三,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的,按五百元赔偿。这将加重经营者失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