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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社保异地转移流程
作者:怀向阳 律师  时间:2017年08月31日
社保卡异地转移的程序  社保转移流程:
  1先在转出地社保中心开具“社保缴费凭证”;
  2.后在转入地办理社保开户并缴纳社保;3再在转入地填写:“社保转移申请”;最后将凭证和申请一并交到转入地社保中心审核。如果没有问题。
  估计在1-3月内将你的社保从转到转入地。
  社保跨省转移流程及注意事项  到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暂停手续,并由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出具《参保凭证》;
  由本人或用人单位携带《参保凭证》、转移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前缴费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
  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受理申请后,对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与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理转移后续业务;
  参保人员前往当前缴费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出业务,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转移申请;
  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接到参保人员书面申请及身份证复印件后,为其出具《参保凭证》;
  参保人员将《参保凭证》送到接收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收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转入申请后,将与本市社会保险管理分局联系办理转移后续业务。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社会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社保转移流程及规定     一、政策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通知》(国办发[2009]66号)
  2、《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内劳社办字[2010]2号)
  3、《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区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10]73号)
  二、受理科室:市直征管科
  (一)、跨省和跨盟市转移
  申请条件:
  1、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2、转非户籍地就业参保,限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5周岁
  3、到达退休年龄各地缴费均不够10年,应回户籍所在地的
  4、由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调动的
  申请所需资料:
  1、转出地社保局出具的《参保缴费凭证》
  2、转入或转出申请
  3、养老保险手册
  4、本人身份证
  5、转入地就业单位劳动合同或就业证明
  受理窗口:社保关系转移窗口
  经办流程:到转出地社保局索取《缴费凭证》→向新就业地社保局出示《缴费凭证》并提交转移申请→转入地社保局审核同意→向转出地社保局寄发同意接收《联系函》→转出地社保局办理寄送《转移信息表》→转入地社保局核实基金到账情况(区内转移不转基金)→录入转移信息→办结通知
  (二)旗区间转移
  申请条件:
  1、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2、跨旗区流动就业的
  3、由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调动的
  申请所需资料:
  1转入或转出申请
  2、养老保险手册
  3、本人身份证
  4、转入地就业单位劳动合同或就业证明
  受理窗口:社保关系转移窗口
  经办流程:向新就业地社保局提交转移申请→转入地社保局审核同意→向转出地社保局发出同意接收信息→转出地社保局办理寄送《转移信息表》→转入地社保局录入转移信息→办结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