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传销案的证据鉴定与分析
1 网络传销案的证据鉴定
1.1 基本案情
2009 年初,湖北某市公安局破获一起网络传销案件。在该案中,起初该市公安机关接举报说有一名受害人在该市某地跳楼自杀,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中发现该受害者是在传销过程中跳楼而亡,进一步通过技术侦查,发现这是一起以发展下线的数量来牟取利益为目的,涉案人数比较多的典型网络传销案件。由于相关证据不足,对该组织的结构、成员总数、涉案金额、利益分配方式以及各个主要嫌疑人的获利情况均无法查清,故该市公安机关将与此案件相关的若干笔记本电脑、移动硬盘、电脑硬盘等送到某司法鉴定所,要求进行电子证据的鉴定与分析。
1.2 案件的证据鉴定
按照电子证据的标准操作过程 SOP(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s),用 DC-8200PRO 高速硬盘复制机完成了涉案的若干笔
记本电脑硬盘、移动硬盘、电脑硬盘等(源盘)转换到 IDE 接口的硬盘(目标盘)的比特流备份后,
1)数据库的指向分析。在目标盘上架构模拟网站网络运行环境显示网站有大量的页面中存在 :“点广告,有钱赚”、“馈赠互助”、“金钱游戏”、“网上超市”等信息。根据一些网页的 URL 等指向分析,揭示其指向连接到某一网站数据库。
2)数据库的后台运行分析。数据库中存有涉案成员总数统计、涉案金额、各个主要嫌疑人的获利情况等许多有用的信息,可以揭示利益分配方式以及组织的结构等。由于数据库中表多、表中的字段名多;而且各表名和字段名的命名方式不统一 ;不同的表中数据(属性列)有重复。通过在一些功能模块中输入一些数据,观察数据库里数据的变化,同时进一步结合部分网页源代码内容,进行对应表名、字段的对应分析。
3)源程序与数据库对应分析。通过分析数据库系统中具体的源程序代码,找出代码里相应的计算公式和一些对应的表名、字段名,其次通过源程序的运行观察数据库对应表名和字段名中数据的变化。通过此分析,得出该传销案件中的奖金及比例的分配方式等。
4)对数据库的 SQL 语句操作分析。在基本明确表名、字段名的具体含义后,进行数据库的 SQL 语句操作分析,如通过 Count函数等进行人数的统计、利润的计算等,提取一些关键信息。
5)辅助分析。电子邮件、聊天记录、浏览器历史记录等涉案信息的提取和分析,如嫌疑人之间在某段时间的聊天记录的分析显示了该传销案件中利润的分配,人员等级的获取与划分,用于验证数据库中某些表名及字段的关系及含义。
6)其它信息的分析。
1.3 案件鉴定结果
从鉴定分析中得出,这是一起不以推销商品、而以发展下线的数量来牟取利益为目的的网络传销案。
2 网络传销案的分析
2.1 案件数据分析
1)涉案人数多。通过数据库中数据揭示,在该案中,涉案总人数为 13 万多人,人员多集中为新用户,点数不足为 70的人员,等级为 E 级的人员,而等级为 A 级、B 级的人员为少数。
2)涉案金额大。仅从该数据库的数据看,该组织的业绩总和为亿元以上,所有成员的实发奖金总额也在亿元以上。在该组织进行传销的过程中,等级为 A、B、C、D 级犯罪嫌疑人都有分成,级别越高,分成的数目也大。
3)欺骗方式多。该案中,无论是采用传统的传销方式引诱,还是采用在网页上以“电子商务”、“网上购物”、“网站加盟”、“游戏金币”等“拉人头”的网络传销方式,无一例外地以图片、文字等极尽夸张之能事,具挑逗性、诱惑性,给人感觉是能一夜致富。
2.2 案件的处理难度分析
此类案件处理的难点在于 :1)发现难。受害人涉及全国各地成千上万个用户,由于每名用户被骗数额较小,同时这些受害人本身也是为了牟取一定的利益,加上网络传销与一般营销活动难以区分,导致了这类案件的发现难;
2)取证难。该案涉案人员分别在全国各地,跨地域性以及一些涉案人员利用网络的虚拟特征进行的传销,使得这类案件的取证难,而
且一旦处于关键地位的数据库及相关证据不能获取,则依靠纸质等方式提供的证据并不足以进行案件中涉案人员的组织结构、资金分配等内容的分析 ;
3)追缴难 ;
4)分析难。在该类案件中数据库的表名多、字段名多 ;数据量大、数据类型多 ;涉案人员多、涉案金额分配方式多、人员上下级关系错综复杂等导致证据的鉴定及分析极其耗时且重复性工作多。
3 打击网络传销的违法犯罪应采取的措施
根据证据的鉴定与分析,以及处理这类违法犯罪中产生的问题,我们认为打击网络传销的违法犯罪应采取以下措施 :
1)加大举报力度和查处力度。充分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进一步鼓励公众举报利用网络传销的欺诈行为,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加强举报处理结果的反馈,有力减少举报人的举报成本,增加举报效益。公安、司法机关要充分运用高科技,不断健全和完善收集、提取、固定、识别电子证据的手段和运用电子证据的措施,将取证结合到一些网络安全工具和网络体系结构中,进行动态取证、人工智能取证分析,或采用相关的设备或设置陷阱追踪捕捉网络犯罪嫌疑人,严查违规行为,依法打击网络传销犯罪。
2)国家法律法规尽量完善,使打击行动有法可依。加快相关立法的步伐,构建切实可行的电子证据应用规则,为惩治网络传销犯罪提供有效的法律手段。目前我国在电子立法与司法实践上,还存在一定盲区,除了2005 年 11 月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外,无论是《电子签名法》等法律,还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部门性规章,几乎都没有明确涉及到网络传销的条款,更加缺乏可操作性法规的指导。加快该犯罪类型电子证据的取证、举证、质证、认证等方面的研究,有助于满足公安机关实际办案的需要。作者王宁,刘志军,张鹏,麦永浩。基金项目:湖北公安中心工作研究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电子证据不确定性问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