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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组织卖淫罪的认定?
作者:
邱戈龙
律师 时间:
2012年08月02日
根据《决定》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罪,是指在组织他人卖淫的共同犯罪中起帮助作用的行为。如充当保镖、打手、管账人等。
(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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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决定》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有具体的罪状和单独的法定刑,应当确定为独立的罪名,适用单独的法定刑受罚,不适用刑法总则第二十四条关于从犯的处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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