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田大律师的明智之举
作者:王向和 律师 时间:2009年09月04日
田大律师的明智之举
沈阳刘涌案下判以后,民间便流行着三个说法。一说刘涌案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抗诉。二说最高人民法院要再审。三说刘涌辩护人田文昌律师不会再为刘涌辩护了。
12月17日,新华社发了通稿,刘涌案将在本周四即今天在辽宁锦州提审刘涌案。受刘涌的委托,北京一律师事务所佟林律师出庭为刘涌辩护。随着新华社通稿的播发,民间的流行说法随即也被证实。
广州律师论坛期间,田文昌律师作为中华全国律协刑事辩护委员会的主任,自然到会。田律师与会期间,及出席由著名的《南方周末》举行的著名学者贺卫方、陈瑞华、张卫平等人参加的分论坛峰会上,也被广泛提及此案。据闻,刘涌的家属的确希望田大律师再度出山,但不知何故,田大律师最终没有出现在刘涌一案的再审法庭上。笔者以为,田大律师此举是明智之举。
其一、田大律师应激流勇退。田律师从事律师职业前在中国政法大学执教,时任副教授,教授刑法学。执业后,承办了一系列硬骨头案,广为人知的有天津大邱庄禹作敏案、大兴安岭大火案等。田律师在业界早已大名鼎鼎,田大律师作为律师第一人走进央视“东方之子”,此后更是名声大噪。闹得沸沸扬扬的刘涌案能赴京请到他,本身就是田大律师名气、实力的证明。刘涌一案的成功辩护,更是让田大律师出尽了风头,赚尽了名与利。在风口浪尖之上,田大律师应见好就收,不可恋战。
其二、本案背景复杂,再审胜负难料。关于此案的复杂性,网上早有交待,田大律师作为“山中之人”,想必比捕风捉影的网上消息掌握的更全、更深、更准、更透。最高人民法院能破天荒地到锦州提审此案,本身也是最好的证明。
刘涌案下判后,网上网下,中央地方,圈里圈外,百姓官员,无不议论纷纷,引来啧啧声、报怨声甚至叫骂声一片。百姓说就说了,骂就骂了。明年两会就要召开了,作为“一府两院”的最高人民法院它要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最高人民法院不得不考虑在两会上给两会代表一个什么说法。最高人民法院比谁都清楚,两会代表不但可以监督、质询,甚至可以就刘涌案提出议案。与其让两会代表在两会上“发难”,何如自己争取主动?正如与其让最高检抗诉,何如自己主动监督是一样的道理!
其三、胜无益,败受损,田大律师何苦来哉?!人民的声音,舆论的监督,这些都超出了案件事实以外。“运动”一来,事情的真相已变得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是如何对待“运动”,由你对待“运动”的态度,就足以使事情的本身发生质变和转向。刘涌案从上到下得到超呼寻常的观注自有其道理,不管何种道理,刘涌案在这样的背景下再审的命运是可想而知的。田大律师想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打赢刘涌案,其难度、风险与可行性都是可想而知的,田大律师他应该比谁都更明白这一点。虽然胜败乃兵家常事,但当着亿万观众的面再输掉一个本已赢到家的大官司,这不是田大律师所希望的!
打赢尚且难料,回过头来想想,打赢对田大律师又有何益?是利吗?田大律师已不缺钱了,虽然不接这个烫手山芋案会少收入钱,甚至是一大笔钱!网上说,田大律师刘涌案收了100万,田大律师从未回应过。个人收入是密秘,田大律师没有回答的义务,有权保持沉默。100万是个什么概念,是一个中等偏上律师的一年的收入;是一个欠发达地区律师事务所一年收入的近10倍;是全国拥有上百名律师执业的最大律师集团律师事务所,即国浩律师集团全年收入的七十分之一。如果田大律师一个案子真的收了100万,他应该满足了。据闻刘涌案后,很多死囚犯家属慕名找到了田大律师。这样的活儿,田大律师有的是机会干,何苦非吊死在一颗树上?
是名吗?田大律师也不缺名了。更何况,田大律师既便不出庭,谈起刘涌案,又怎么能不谈起田大律师?应该说,田大律师为刘涌案的成功辩护,对其已有的盛名来讲,是一个负面影响,人们看到的是一个利欲熏心见利忘义的为黑社会头子甘效犬马之劳的孔方兄形象,它完全淹没了戴着皇冠握着宝剑而来的舌战法庭的大律师形象。胜无益,败受损,运筹帷幄的田大律师岂能不三思而行?!
美国的辛普森花天文数字律师费聘请了魔鬼律师因打赢了世纪官司,田大律师单枪匹马赤手空拳激战群儒救出了黑社会头目刘涌!魔鬼律师团应为之汗颜!
一个好律师,难得一个大案、要案、名案、难案,所以,类似刘涌案,最适合一名饱学的而又无名律师的辩护。然而,一个无名之辈登上最高人民法院的大雅之堂尚难,演好刘涌案的主角又谈何容易?!田大律师能有今天,也来之不易,其中包括忍痛割爱刘涌这样的朝野震惊的大案!此所谓有所为,有所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