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彩礼能不能退?
作者:锦天城厦门吴律师 时间:2017年01月18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因此,彩礼是附结婚条件的赠与,因未结婚,应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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