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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资料

李波律师
专长领域:
债务追讨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工伤赔偿 婚姻家庭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文书代理
电话:
13407870203 0772-2805991 (电话咨询律师请说明来自110法律咨询网)
Email:
libolawyer_148@163.com
执行机构:
广西柳州甲天下律师事务所
地址:
广西柳州市三中路140号恒达巴士公司后楼1楼1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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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李波律师:重点大学法学专业毕业,获法学、管理学双学士学位,以优异成绩一次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具有律师、保险经纪师、保险代理师资格证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西律师协会会员,柳州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柳州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民商委员会委员,柳州电视台新播报特约咨询律师,法律快车柳州资深推荐律师,法律110柳州首席推荐律师,柳州来宾同乡商会法律顾问主任,网上柳州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及交通事故、离婚、房地产、保险、侵权、合同等纠纷代理,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多年的办案经验技巧,强烈的正义感和责任意识,赢取了来自全国各地当事人、法官的好评和信任。

本律师为柳州市国税局、柳州市地税局、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柳州市工业控股有限公司、柳州市商业控股有限公司、上汽通用五菱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交通银行柳州分行、柳州第二空气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柳开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惠佳信装潢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等多家机关、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先后参与并成功办理刘某、陈某某与广西某县法院、某县检察院国家赔偿纠纷案;张某、林某等15人扰乱社会秩序案;陈某强奸案;吕某、付某、兰某等盗窃20多辆汽车特大盗窃案;练某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特大故意杀人案;李某故意伤害案;韦某某抢劫致人死亡案;陈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凌某、黄某、李某等28人特大开设赌场案;吴某、韦某贩卖毒品486克特大贩毒案;梧某与广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石某与陆某等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蔡某与某公路桥梁汽车队、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邓某与黄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公司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黄某于吴某、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中心支公司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李某、黄某等20人与广西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林某与广西广屋置换公司、黄某房产侵权纠纷案;广西某知名电讯公司与林某买卖合同纠纷案;黄某与李某某担保合同纠纷案;韦某与柳州某房开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梁某与黄某涉台离婚纠纷案;邓某与张某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案等重大刑事、民事案件,为当事人挽回巨额经济损失,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所办理的许多成功案例被柳州日报、柳州晚报、南国今报进行报道。

本律师可以通过网络远程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如果案件在柳州市、来宾市范围内的法院(如: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柳南、柳北、城中、鱼峰、柳江、柳城、融安、融水、鹿寨、三江、来宾、象州、宜州、武宣等法院)进行诉讼,委托手续和法律文书签名后可通过快递传送,不用当事人亲自来回往返(但离婚案件开庭时需当事人到庭),真正实现远程代理案件,解决纠纷。本律师多年来一直专注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代理当事人参与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调解,对处理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有独到的见解,能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交通事故案件您可以放心交给本律师处理。

本律师特别提醒只通过网络或电话咨询者,任何法律问题都有其产生的背景,这些背景往往是复杂而多样,表象不一定符合实际,况且,您的叙述也只是一面之辞,本律师也仅能根据您的简单叙述,依据法律法规作出咨询意见,该意见也仅仅只能作为您分析或解决问题的的参考。法律也不是万能的,在人情社会的中国,有些问题通过非诉讼手段解决可能更快、更经济(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是本律师的优势!)。如果您相信本律师的能力,如果方便,可带上相关详细资料到所里咨询,那样您将得到全面的法律服务,如果您是广西的朋友,您也可以申请加入柳州专业律师法律咨询群对本律师进行咨询,群号:105049757。

执业理念:一个优秀的律师,应当知道自己在从事一个能挣钱但又不能挣大钱的职业;一个优秀的律师,应当知道自己应该为谁服务,应该帮助哪些人。

特别提示:

1、因业务繁忙且为了给委托单位和个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本律师只向委托单位和个人提供电话详询,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如需电话详询的请先支付咨询费,在支付咨询费之后可以享受相应的服务。手机号就是微信号,感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

2、如果您碰到网上中奖、网上加盟、网上私下买卖、网上兼职打字、网上帮刷淘宝信誉、网上贷款的,请您不要轻信,小心上当受骗。请需要办户口、改姓名、办退休、办计生罚款、办出生证、办医保、办房产证、办土地证、报新农合、问征地补偿标准的您不要咨询本律师,这不是律师的业务范畴,请咨询主管该业务的政府相应有关部门。

3、律师仅提供解决争议的法律方法,诉讼是解决问题的最终办法,律师是提供诉讼维权代理服务,对案件事先不帮下结论,不要动不动问律师胜算,律师不作任何结果保证,只能告知案件当事人需要注意的事项与证据上存在的风险,律师也不能向当事人作没有任何依据的虚假承诺,要相信世间自有公道,要相信在中国法律的大环境下,只要您具备相应证据,在律师的帮助下就能赢得胜利,公平正义是存在的。

4、委托律师是先付费再办案,不是办完案再付费,风险代理除外,免得引起误会,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时就要向律师事务所交纳费用,再签署授权委托书给律师,律师即开展工作。

5、电话咨询问题,请您抓住争议的焦点、法律关系和要解决的问题,直入主题,律师是提供法律知识的咨询,而不是普通生活方式、方法的咨询,律师不能在电话里对事实、证据、是非对错作判断,没调查就没发言权,也不是教当事人如何讲话,您不需要向律师讲太多的细节,律师每天接听许多的电话咨询,电话咨询会消耗大量精力,难免会烦躁,难以细心解答,难免电话里讲不清楚,也无法详讲,有空就请来办公室面谈。

6、如果案件没有发生在广西柳州和周边,或者案件不由广西柳州和周边的法院管辖,或者当事人均不在广西柳州常住,请外省或者柳州和周边之外的您不要咨询本律师或加本律师的QQ号、QQ群等,请您咨询案件发生地或者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律师,免得无法为您代理诉讼,路途遥远帮不上您的忙,以便提高您咨询的效率和切实可行性。

7、如果您的案件需要我的帮助,要诉诸法律,而且我也能帮得上您,我会进一步了解案情,并且约见您;如果我认为我帮不上您,或者您的问题不能作为一个案件来处理,我就不会再进一步了解您的情况,请您见谅。请您不要为此对本律师有成见并提出质疑。

8、如果您有案件需要了解或者办理,欢迎来我的办公室与我面谈,我将给予您更多有针对性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