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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北京市地铁征收“以诉促谈”终提高补偿!
作者:尹利兵 律师  时间:2015年09月01日
北京市地铁征收“以诉促谈”终提高补偿!
作者:尹利兵律师  
【案情简介】
庞先生丰台区孟村拥有合法的住房,2011年9月,庞先生的房屋被纳入了北京地铁10号线二期工程的项目征收范围。北京地铁10号线二期工程是指位于城市西南方向劲松至万柳的半环线地铁工程,将与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万柳至劲松段连通形成北京第二条地铁环线,其线路全长约为32.5公里,10号线二期共有23座车站,庞先生家的房屋处于丰台站沿线规划红线范围内。在前期与丰台区政府下属征收办的协商中,庞先生家人始终无法与政府达成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到了201241日,丰台区人民政府作出了丰政征决字[2012]1《房屋征收决定》,确定对剩余未签订协议的住房实施征收补偿。此时,庞先生才慌了神,自知不是政府的对手,经人介绍推荐,找到了北京天衡拆迁律师团队的尹利兵律师代理维权
【维权纪要】
 据了解,孟家村的房屋拆迁是2011年9月开始的,之前官方公布的拆迁补偿基准为8500元/平米,定向安置房位于郭庄子两限房。而根据目前政府官方公布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为:“丰台区孟家村64户拆迁未签协议的居民货币补偿为25000元/平米;房屋调换补偿为17000元,定向安置房位于晓月苑四期商品房。”乍一看,感觉这64户坚持了半年,获得比原来8500元高2倍的补偿,太值了!但仔细思量,却全然不是那么回事!孟家村地处丰台区政府周边的核心城区,附近房屋市场价格已经达到每平米五六万元,而且是有价无市,非常抢手,但晓月苑小区地处五环外,与原来的三环周边的地理优势完全不可比拟,庞先生等被征收人当然无法接受!
 掌握了上述情况后,尹律师制定了周全的维权方案,有条不紊地指导庞先生及时对丰台区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提起了相应的行政复议程序要求上级政府全面审查其房屋征收的必要性和房屋安置补偿方案的合理性。再者,对房屋征收过程中,庞先生房屋遭人恶意破坏的行为要求丰台区政府有关单位进行查处,同时对庞先生房屋由于地铁施工没有正常供水供电的情况要求及时进行抢修恢复。最后,要求丰台区人民政府就庞先生家房屋的安置补偿问题进行协调处理,给予公平合理的房屋补偿安置决定。
上述程序启动后,并没有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庞先生有点气馁。作为专业拆迁律师而言,尹律师对此结果并不意外,仍然是按照既定的方案继续采取下一步程序。首先,针对房屋征收决定中区政府提交的证据,发现其中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材料存在违法问题,分别提起了诉讼;其次,对于有关单位的查处不作为也及时提起了行政诉讼;最后,就区政府转交给信访办作出的《关于庞**同志反映未给予拆迁补偿问题的回复》,针对其违反事实的答复也同时提起了诉讼来维权。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已经到了20121228日,这正是北京地铁10号线二期工程全线通车的时间,由于庞先生等几家人的房屋拆迁问题迟迟没有解决,导致丰台区的丰台站、泥洼站、角门东站这三个车站无法如期开通。万般无奈之中,丰台区政府征收办主动联系庞先生家人,极有诚意地就庞先生家的安置补偿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几经协商,双方终于签订了满意的房屋调换安置补偿协议,庞先生通过诉讼方式为自己争取到了合理合法的安置补偿!
【律师点评
 无论是在之前的城市房屋拆迁程序中,还是2011年之后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的房屋征收程序,对于房屋拆迁涉及到的安置补偿问题,总的策略是以诉讼来促进谈判与政府打官司赢诉讼并不是被征收人的最终目的,根本的诉求是要解决自己的安置补偿问题。
  通过本案可以发现,尹律师在对案情作了细致详实的调查研究后,作出了分而击之的策略。本案属于地铁征收,其属于公共利益征收的性质是无需置疑的,且政府对这类大型公益性项目的手续相对比较完备,就其合法性而言,可诉的突破点并不多,但并一定是滴水不漏;另外,就其合理性而言,从政府制定安置补偿方案的反复过程中也可见其标准并没有定论。只要把政府行为拉入到诉讼中来放大审查,你会发现这里面问题多多,其房屋征收进程也就不一定是政府能够单独决定的了。庞先生家的案件显然得力于律师策略得当,我方取得了好的维权效果。
 
    尹利兵律师手机:18201066279QQ380344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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