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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详解非法占地——以租代征
作者:尹利兵 律师  时间:2020年05月21日

导言
        由于征地报批程序复杂、成本高、周期长,很多地方都出现了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通过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违法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实施建设项目,这就是被征收人耳熟能详的“以租代征”。以租代征规避了法定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突破了建设用地指标的限制,同时逃避了相关税费的缴纳和耕地占补平衡法定义务的履行。

各种形式的以租代征 
        1、村委会租用农户的承包地搞非农建设 
        2、村委会与用地单位直接签订租赁土地协议 
        3、基层政府直接租赁或者转租集体土地 
        4、基层政府作为中介促成土地租赁

维权 
        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并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必须符合规划并严格限定在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范围内。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批地行为,单位和个人擅自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占地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对农民而言,以租代征的用地方式似乎可以在短期内同时获得租金收益并通过外出务工获得额外收入,生活水平有所提高,但随着国土资源部对以租代征的严查,很多相关建设项目已被紧急叫停,并要求重新恢复耕地用途,但所需资金往往是出租农户来承担,另一方面,对于给土地造成的永久性损害是无法恢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