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律师随笔

物业公司对小区内的“空置房“如何收取物业管理费
作者:颜培卿 律师  时间:2017年10月26日
      支付物业管理费的义务来自于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根据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物业公司应该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实践中,常见的空置房只要包括两种:一种是开发商投资建成但是尚未实现销售的房屋;另一种是业主已经购买但还未入住的房屋。物业公司对小区的“空置房”是否有权收取管理费的问题,可视上述两种情况分析:
1、对于开发商建成尚未销售的房屋,开发商本质上是个“大业主”,空置房相当于开发商把房子买下来,因此应该由开发商承担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义务;
2、对于业主已经购买但未入住的房屋。物业公司是对整个小区的管理的一种公共性服务,也包括对空房的管理,其提供的服务不会因为业主没有实际居住而停止,因此无论业主是否入住,只要办理了入住手续,就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