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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广东省十级工伤伤残如何赔偿?
作者:万林 律师  时间:2017年12月07日
工伤十级应该怎样计算赔偿数额?如何赔偿?未购买社保的工伤事故如何赔偿?佛山万林律师所根据其代理的案件予以汇总说明。
 
基本案情】
20169月王某进入佛山市某电器有限公司工作,从事冲压岗位。20161121日,王某在公司车间操作机器时不慎被冲压机压伤右拇指。受伤后,王某被送到佛山市顺德区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为:右拇指末节部份组织缺损并骨外露,右拇指末节骨折,共住院28经佛山市顺德民政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经佛山市顺德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劳动功能障碍等级为十级,停工留薪期为2个月。公司没有为王某购买社保,王某工资发放形式为银行转账,月平均工资为3515元。
事故发生后公司为王某支付了医疗费和3500元的停工留薪期费用,并未继续支付王某的其他费用损失。为挽回损失王某将公司诉至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其住院伙食费、交通费、护理费、停工留薪工资差额、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交通费:2000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天×28天×70%=1960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护理费:100/天×28天=2800元;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3515/月×2个月-3500元(已经支付3500元)=3530元;
5、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515/月×7个月=24605元;
6、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515/月×1个月=3515元;
7、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515/月×4个月=14060元;
8、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自20169月至20178月解除劳动合同期间未购买社保经济补偿金:3515/月×1个月=3515元;
9、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评定伤残的伤残费用:87元;
以上费用共计:56072元。
 
经佛山市顺德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裁决佛山市某电器有限公司支付51689.7元作为工伤和未购买社保经济补偿金赔偿。
 
【律师解析】
  1、未购买社保的,由公司全额赔偿伤者的工伤保险待遇;
2、未购买社会保险的经济补偿从入职时间起一年补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