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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广东佛山工伤八级赔偿多少个月?
作者:万林 律师  时间:2018年10月25日
佛山市工伤级应该怎样计算赔偿数额?未购买社保的工伤事故如何赔偿?佛山万林律师所根据其代理的案件予以汇总说明。
【基本案情】
张某某于2011年3月2日进申入被申请人佛山市XXXX有限公司处工作,从事烧电焊工作,2015年5月10日20时10分左右,申请人在公司车间操作电焊机焊接球磨机封头时,火花贱进左眼致眼部受伤,后经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诊断为:1、左眼细菌性角膜溃疡。共住院50天。经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经佛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劳动功能障碍等级为八级,停工留薪期为6个月;申请人的工资发放形式是打进银行卡的,月平均工资为3564元。                                                
【仲裁裁决】
1.双方劳动关系于2016年12月30日解除。
2.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医疗费1194.9元
 
3、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564元/月×11个月=39204元;
4、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564元/月×4个月=14256元;
5、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564元/月×15个月=53460元;  
以上赔偿共计:108114.9元。
【律师解析】
1、未购买社保的,由单位全额赔偿伤者的工伤保险待遇。
2、因被申请人已足额支付申请人停工留薪期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