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律师会见
作者:姚艳艳 律师 时间:2013年12月03日
我国《刑事诉讼法》、《律师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因此,委托专业的刑辩律师进行有效会见,为当事人提供程序性法律帮助和实体性法律咨询,对于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旦处于被羁押状态,与亲友失去联络,会处于很无助的状态,要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通过律师会见,可以为家属和当事人搭起沟通桥梁,给予心理安慰,平复情绪。同时,通过律师会见,律师可以在立案侦查到法院审判整个阶段与当事人保持良好沟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和最好结果。
一、及时获取证据纠正错误立案或羁押行为。通过律师会见,律师了解真实案情后,如果犯罪嫌疑人确实没有犯罪行为和犯罪事实的,律师可以及时收集固定无罪证据,提供侦查机关,促成侦查机关撤销案件,解除羁押措施,让当事人重获自由。
二、及时获取可以证明罪轻或减轻、免于刑事处罚的证据。通过律师会见,律师可以充分了解可以为犯罪嫌疑人减轻罪行的情况,比如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过失行为、对方有过错、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无蓄谋、自首和立功情节等,并及时取证提供侦查机关,为当事人争取减轻处罚、不予起诉或变更为行政处罚等良好结果。
三、了解案情申请取保候审。通过律师会见,律师可以充分了解案情和犯罪嫌疑人的家庭背景情况,收集符合取保候审的证据条件,为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变更限制人身自由的羁押措施。
四、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促其做好心理准备。通过律师会见,律师可以根据案情给当事人预估面临的刑事处罚结果,让当事人能够及早做好心理准备,并尽快与家人沟通,安排好家庭和工作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