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利律师自1995年开始执业至今,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有为委托人争取合法权益最大化的执业理念.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刘永利律师的执业格言为:托起法律的阳光.实现委托人愿望.
刘永利律师现为河北刘永利律师事务所主任;第一届廊坊市青年法律工作者协会付会长;河北省法学会会员;河北省律师协会行政法业务委员会委员;廊坊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行政法业务委员会主任;廊坊仲裁委员会仲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