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根据法律规定合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根据《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确认双方自愿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已经有适当处理的,应当办理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婚姻登记具有管辖权;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必须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婚后子女抚养或遗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由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审理后,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
协议离婚的优点:高效、便捷。根据《婚姻法》,只要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个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即准予离婚。只是要求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必须亲自到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协议离婚的缺点:离婚协议易起争议。虽然协议离婚程序便捷,省时又经济,但也存在一些不利因素。首先,对协议离婚的准备阶段的要求就比较严格,比如夫妻双方必须对离婚的意思等问题达成一致,并对财产分割、抚养权等问题达成协议。而协议离婚之后,离婚协议的履行靠的是当事人自觉遵守与履行,这就容易反悔产生争议,这时如果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还需到法院进行诉讼。所以,建议在离婚协议签署时,最好请律师把关,避免不必要的后遗症产生。
诉讼离婚的优点:争取权益,有效解决纠纷。起诉离婚一方可持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户口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结婚证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以帮助解除婚姻关系。可见,协议离婚程序的简易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但是如果双方对财产、抚养权等方面的争议比较大时,到法院提起诉讼反而是更直接有效的办法,同时也有利于公平争取自己的权益,也可以有效避免不履行协议。
诉讼离婚的缺点:诉讼拖累,影响感情。对一些协商无法解决的离婚争议,通过诉讼可以有效解决,但是从诉讼离婚的程序上看,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复杂的,经受长时间的诉讼拖累也就不可避免了。加之,将离婚案件通过法庭解决,也就意味着双方撕破脸皮,这就难免加深了夫妻双方的仇视与敌对情绪。毕竟,法律不是万能的,当感情已经破裂,双方无法共同生活下去时,双方最好能选择比较理智的做法,友好分手,选择协议离婚的方式,避免旷日持久的诉累;但当诉讼不可避免时,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聘请律师充分搜集准备证据、积极应诉也就成为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