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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诉前证据保全与诉中证据保全的区别
作者:张志娟 律师  时间:2020年05月26日

证据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起诉前或在对证据进行调查前,依据申请人的申请或当事人的请求,以及依职权对可能灭失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予以固定和保存的行为。诉前证据保全是指权利人在起诉前,认为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主动采取的证据保全措施。诉中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可能毁损、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对证据进行保护,以保证其证明力的一项措施。两者主要有以下不同:
1、申请时间不同
        诉前证据保全发生在当事人起诉之前;诉中证据保全发生在诉讼过程中。
2、适用范围不同 
        诉前证据保全主要适用于部分知识产权案件和海事海商案件;诉中证据保全适用于所有民事案件。
3、管辖法院不同 
        诉前证据保全可以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申请诉中证据保全的,应当由正在审理该案件的人民法院管辖。
4、申请人不同 
        诉前证据保全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诉中证据保全可由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提出,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另外,申请证据保全可能对他人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可以要求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到场。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具体情况,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录音、录像、复制、鉴定、勘验等方法进行证据保全,并制作笔录。
申请证据保全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申请书 
        申请书应当载明需要保全的证据的基本情况、申请保全的理由以及采取何种保全措施等内容。
2、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3、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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