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德苍.男.1976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2005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现为浙江玉山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德苍律师恪守[受君之托.忠君之事"之职业准则.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的执业形象.现为中共苍南县委讲师团成员.苍南县公安局特聘教官.自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的刑事.民事案件.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案件有:黄某故意杀人一案经浙江省高院重审改判死缓,苍南县[7.25"重大旅游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苍南县城300环卫工人请求给付社会保险待遇案等.2010年承办的[苍南县城环卫工人请求给付社会保险待遇案".维护了环卫工人的合法权利.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被温州市司法局评为2010年度温州市十佳法律援助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