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园律师,湖北十堰人。民革党员,武汉市汉阳区第十四届政协委员。2005年执
业至今。执业证号为170104117647。
吴园律师从业至今,专注于刑事辩护、合同类法律事务(包括草拟合同、合同见
证、处理合同诉讼等)、债权债务类法律事务、婚姻家庭继承类法律事务、人身
损害赔偿类法律事务等案件的处理,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和非诉处理的经验。成功
的为委托人维护了合法权益和挽回了经济损失。
经典刑事辩护案例:1、何某某涉嫌运输毒品案;一审中院以运输10公斤甲基苯丙
胺判处何某某死刑立即执行,二审经吴园律师辩护,高院改判死缓。2、刘某某等
四人涉嫌制造毒品案;刘某某等四人被公安机关以制造毒品罪(4.9公斤)刑事拘
留,经吴园律师等律师团队的努力,该案三名当事人未被起诉,一人仅轻判6年。
3、王某某涉嫌绑架、抢劫、猥亵妇女等罪;王某某等人被公安机关以绑架、抢劫
、猥亵妇女等罪,报送检察院起诉,经吴园律师努力,法院仅以非法拘禁罪判处
王某某1年8个月,而其他涉案人员均被判处10年以上徒刑。
吴园律师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无任何不良记录,并以“认真做好
每一起案件”的信条,对每一个委托人、每一个案件均于全力以赴。
吴园律师的联系电话为138 7133 5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