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代理原告新都某加工厂与被告广汉某材料经营部、卢某等买卖合同纠纷案
作者:李建军 律师 时间:2017年02月17日
被告广汉某材料经营部系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赵某与卢某原系夫妻关系。2014年3月至2014年10月,被告广汉某材料经营部多次在原告新都某加工厂购买装饰材料等进行销售,期间被告一直欠着原告货款且对部分欠款出具了欠条。2014年10月,被告广汉某材料经营部经营者赵某收走了原告的供货单据并向原告出具了总的欠条一张,明确记载尚欠原告货款25万余。后经原告催收,被告只支付了15000元,剩余的23万余一直拖着不支付,甚至玩起了失踪。本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经过认真细致地调查取证工作,代理原告于2016年6月向广汉法院提起诉讼。后通过调查查实被告与原告合作及欠款系经营者赵某与卢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本律师遂代理原告依法申请追加卢某为本案共同被告并要求承担连带支付责任,得到法院准许。该案经过三次开庭审理,本律师依法据理争取,广汉法院基本全部采纳了本律师代理意见,并于2016年12月作出判决,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一审判决生效后,双方均未上诉,该案即将进入执行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