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广东汕头律师事务所-余律师案例
作者:余炳荣 律师 时间:2010年08月05日
余炳荣律师精彩案例
民商事诉讼类:
1、原告中国建设银行某支行诉被告饶平县某镇人民政府、汕头市某局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代理保证人汕头市某局以保证已超过保证期间为由进行抗辩,判决结果免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2、原告汕头某厂房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汕头某建设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纠纷一案,代理被告汕头某建设有限公司,以双方所签订的合作合同合法有效、被告收取的合作款已支付给第三方为由应诉,案经汕头中级法院和广东省高级法院两审终审,判决结果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为被告挽回经济损失230多万元。
3、原告林某诉被告汕头市某建设(集团)总公司及下属揭阳分公司拖欠工程款纠纷一案,代理被告以原告所诉的工程款已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案经揭阳市榕城区法院和揭阳市中级法院两审终审,判决结果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了被告的合法权益。
4、原告汕头市某建材公司诉被告广州某化工公司侵犯商业秘密纠纷一案,代理被告以证据不足、被告不构成侵权为由进行抗辩,结果原告撤诉,为被告排除了案件的困扰。
5、原告陈某华诉被告汕头市某科技公司名誉权纠纷一案,代理原告以被告侵犯名誉权为由起诉,汕头市龙湖区法院判决被告承担侵犯名誉权的民事责任。汕头日报关注报道。
6、原告杨某达诉饶平县所城镇某村村民委员会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代理原告以农业承包合同合法有效为由起诉,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合同,案经饶平县人民法院和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判决结果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为原告争取了六十亩虾池长达15年的承包经营权。
7、原告许某诉饶平县某局行政行为一案,经饶平县人民法院和潮州市中级法院两级法院审理,最终判决撤销饶平县某局的行政行为。本案经潮州电视台晚间直播室“周日说法”关注报道。
8、代理上海某电子有限公司收集和完善销售过程的证据,以被告拖欠货款为由起诉,为原告成功追讨拖欠多年的货款。
刑事辩护类:
1、粤东重大偷渡案为第一被告人陈某辩护,提出陈某为从犯的辩护意见。本案经CCTV-2关注报道。
2、粤东高速公路故意杀人案为第二被告人唐某辩护,为唐某提出不构成共犯的辩护意见。潮州中级法院判决结果免除唐某刑事处罚。本案经南方TV关注报道。
3、公安部1999年督办案件以仿造报关手册方式走私上亿元的粤东特大走私案为第一被告人周某辩护,从报关手册的依靠过程、走私货物的归属等方面分析,提出周某是从犯的辩护意见。
4、被告人陈某涉嫌在澄海开设赌场案中,余律师从赌场规模及参赌人员的构成等方面分析,为陈某提出犯罪情节较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低的辩护意见。澄海区法院判决结果对陈某从轻处罚。
5、被告人陈J涉嫌故意伤害致死案中,余律师以本案证人证言为依据,从法理上论证案发前被害人多次挑衅、殴打被告人的主观过错行为与被告人情绪失控的加害行为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然后结合被告人陈J自首、悔罪表现等情节,建议合议庭对被告人陈J从轻处罚。汕头中级法院判决结果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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