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珍爱自己,是一种责任
作者:任景华 律师 时间:2009年06月21日
——悼念同仁于兴明律师
三十六岁的年纪,正是风华正茂的美好年华;三十六岁的人群,是家庭的脊骨,国家的栋梁。也正是这样一群人,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奔忙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
我应邀参加了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举办的“中国妇女权益保护公益律师网络2008年第二期公益律师培训暨研讨会”,在会上,我和于兴明律师都发现了对方,不由得惊喜非常。这已是我们第二次见面,第一次是在今年五月份我们在中央电视台的节目录制间。
会后,我们去散步,这一次,我们进行了深入的交谈。我和于律师都是北漂律师,不同的是,于律师来得早,年纪轻轻就已经是北京市天安律师事务所的主任。人们在瞩目于他的成功的同时,却没有人了解成功背后的故事,于律师向我讲述了他的创业史。
当初,于律师只身来到北京,经历了大多数北漂人的艰辛,而艰苦的生活影响了他的健康。可是,中国人的传统一向报喜不报忧,于律师总是自己承受一切,把最好的消息带回家。渐渐地,于律师打拼有成,买了房子,把家人接到了北京,总算一家人团聚。于律师告诉我,他格外珍惜现在的生活,除了每天准时接送孩子上学外,只要有时间就回家吃饭,尽可能多陪伴家人。是啊,只有爱才能让生活甜蜜。
因于律师将去美国考察,准备比我们提前一天返京。可是,这样一个对生活充满热情的年轻才俊,在会议结束准备返京时,谈笑风生的他突然倒下,虽然急救车在一两分钟内就到了,可是现代医学还是没有唤回他年轻的生命。
于律师的面容是安详的,所有的人都无法相信一个热情洋溢的鲜活生命转瞬间就会离开我们,我们陷入了极大的悲伤之中。
我想告诉我所有的朋友,要珍爱自己。珍爱自己也是一种责任,是担负家庭的责任,是回馈社会的责任。
我们身边有太多这样的社会精英,为了事业,顾不上儿女的教育,顾不上陪伴家人,顾不上自己的身体。
朋友们,让我们在追求目标的过程中,不要忽视自己的健康吧;让我们多挤些时间陪伴爱人,给孩子讲个故事,做个游戏。
生命中可以没有钱,但不能没有爱。爱是我们创造财富的动力,爱使我们的生活丰富多彩,甜蜜幸福。
我们的生命并不单单是我们自己的,它承载着父母的牵挂,爱人的关爱,孩子的欢乐,祖国的希望。
珍爱自己,是一种责任。
(谨以此文悼念同仁于兴明律师,祈愿于律师一路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