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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养殖场拆迁补偿不合理,律师帮您维权
作者:李三勇 律师  时间:2015年04月22日

【案情介绍】
 吴先生在江苏宿迁经营一养鸭场,该养殖场系吴先生租赁附近农民的承包土地建设而成。养鸭场附近系国家的高铁建设项目,同时又有其他商业开发项目等待建设,因此吴先生的养鸭场被划为拆迁范围。因为养殖场拆迁补偿问题吴先生与地方政府一直达不成一致的协议。面对来势汹汹的强拆攻势,吴先生心急如焚,可又不知道向谁求助,情况万分危急,此时他的朋友向他推荐了北京著名的拆迁维权律师李三勇律师。吴先生经过慎重考虑,聘请了李三勇律师的团队,为他争取权益。在接手案子之后,经过全方位的分析讨论之后,李律师最终为吴先生得到了可观的补偿款。
 
【办案经过】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逐步提起,总揽全局,掌握拆迁维权主动权
 
针对紧急案情律师团及时拟定了维权方案,首先指导委托人针对涉案征地批复及用地规划许可向国土及规划部门提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针对信息公开答复机关的反馈情况,通过分析论证,又及时指导委托人针对涉案项目立项的情况向相关部门提起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很快效果就出现了,因为涉案的高铁项目审批机关在中央部委一级,相关部门根据我们提交的法律文件捕捉到了底层百姓的民声、民意,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了垂询。强拆攻势戈然而止。
 
本拆迁维权案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仅掌握了拆迁人征地拆迁必备手续的概况,更达到了制止非法强拆的效果。
 
二、行政复议抓住要点,逐级深入,展开行政法治之博弈
 
根据案情进展律师团及时拟定了下一步维权方案,将涉案征地批复及规划许可证指导委托人向上一级行政复议受理机关提起了行政复议,但是六十日的行政复议期间很快就要过去了,行政复议竟然毫无音讯。针对行政复议不作为的机关,律师团及时指导将其行政诉讼至法院,还是正在这时针对用地规划许可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也送达至委托人手中,面对不利于我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律师团毫不犹豫的指导委托人将其诉至法院。
 
就在我方等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案开庭之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委托人作出了违法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该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其养鸭场系违法建设,并责令其自行拆除,这于法于情都是错误的,是行政机关对于法律认知上的欠缺与无知,我维权律师及时指导委托人提起了法律救济程序。
 
三、行政诉讼---短兵相接,勇者胜
 
2013年6月12日上午,委托人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案开庭,自接受当事人委托至本案开庭近八个月时间,终于迎来了我维权律师与拆迁人面对面的交锋。通过此次开庭我维权律师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违法点剖析的既准又狠,特别是针对本案的题外话----养鸭场系违法建设的观点,我维权律师利用明确的法律依据将其予以驳斥,并做了深入阐述,最终涉案养鸭场不是违法建设的观点赢得了广泛认同。法庭是个战场,律师掌握的法律依据及观点如果不能在法庭上充分阐明,依法服人,以理服众,那就会丧失维权的主动权,前期维权成果也会付诸东流。
 
行政诉讼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案成为本养鸭场拆迁维权案的决定程序,起到了一锤定乾坤的作用。2013年7月10日江苏宿迁传来佳音,吴先生的养鸭场以比原补偿金额提高了三倍的补偿条件圆满结束。
 
【律师分析】
 
征地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都在寻找拆迁补偿的标准,特别是本案养殖场的拆迁补偿标准究竟国家有没有规定?地方政府的规定是否合法?这往往是被拆迁人向拆迁专业律师问的首要问题。但是被拆迁人大多都忽略了作为地方政府的拆迁人是否具有征地拆迁主体资格的问题,征地拆迁究竟合不合法的问题,拆迁的依据及理由是否合法的问题,这是征地拆迁以及养殖场拆迁维权的法律基石。在当前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治国方略的指引下,只有牢牢掌握这个大前提,具有将皇帝拉下马的精神,拆迁维权才会无往而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