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光友.又名何青龙.男.北大民商法研究生.先后在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学习法学专科.本科及民商法研究生课程.同时.兼有社会学.农学等专业知识.
一九八六年参加工作.先后在基层政府及土地行政部门从事相关专业管理工作.一九九五年以优异成绩考取律师资格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曾担任律师事务所主任.并兼任党校.电大法律专业任课教员.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担任各类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擅长与企业日常经营有关的法律意见.商务洽谈.项目运作等专项法律事务.
侧重于公司商务和房地产两个专业法律方向的...... [详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