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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离婚了,夫妻公司怎么分
作者:许宝石 律师  时间:2017年04月01日
案情:张男和王女两人经过多年的打拼,有了一个经营不错的有限公司,公司的股东就是夫妻二人,张男占90%的股份,王女占10%的股份,现在两人的婚姻走到了尽头,在公司财产的分配上两人僵持不下,那么这个公司财产该怎么办?
许律师说法:
随着商事的发达,婚姻案件不再像以往只是局限于孩子抚养权、抚养费、探视权纠纷还有房产这样简单的财产分割上了,还涉及公司的出资额,股权分配等复杂的实务上。
这就需要不仅仅要知晓《婚姻法》、更要懂得《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和《民法总则》等多部法律、法规。
现实中,那么夫妻两人作为全体股东设立一个公司,股权比例上一方很少,一方数额很大。很多人说作为成年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约定是多少股份,那么分手的时候就拿多少股份。这是对婚内财产的约定。持有这样观点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由于夫妻这种特殊关系,对股权的设定并不会像陌生人一样那么严苛,更多的是随意性,或者完全是为了满足目前对公司设立的形式要件。在本案中,夫妻双方用的也是家里共同财产一部分作为各自在公司中的出资,并不是要改变他们之间的夫妻财产制形式。如果仅仅是以工商登记中载明的投资比例等同于财产约定,是有违法律的公平和正当性的基础。最后,直接认定两人的股份各半持有。
许律师在评论的时候一直在说股份,而不是公司资产,因为公司的资产、利润属于公司法人财产范畴,而非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在实际中要大家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