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欢迎您来到河北保定李庆律师网上法律咨询室。www.110.com 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法学论文

诈骗罪怎么判

作者:李庆律师  时间:2022年11月02日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行为人的诈骗方法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但是概括起来应当包括两种类型:一是虚构事实,即故意编造虚假情况,无中生有,骗取财物;二是隐瞒真相,即掩盖事实真相,使被害人误以为实际存在的事实是不存在的,骗取财物。行为人使用上述方法,使公私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信以为真,从而将公私财物“自愿”交给行为人。但是,这种自愿并不是财物所有人或者保管人的真实意愿,而是被犯罪人制造的假象所迷惑而上当受骗的结果。
  在认定这类案件性质时要注意,以诈骗方法骗取财物,刑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所谓“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是指刑法分则中的其他条文对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财物行为的特别规定,如金融诈骗罪中的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以及骗取出口退税罪、合同诈骗罪,等等。由于刑法条文已经对这些特殊的诈骗罪作了专门规定,不再适用诈骗罪的规定定罪处罚,而是以专门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犯本罪,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当然具体到案件中,如何定罪量刑需要结合实际案情综合分析,确定定罪性质后,再结合量刑情节去辩护,是否有从轻减轻情节,要综合量刑情节最终确定量刑。

在线咨询

选填项(可以不填)
请填写真实手机号码,可免费得到律师对该问题的电话回访。
特邀李庆律师

地区:河北-保定

电话:13930897672

0312-13930897672


电话咨询律师请说明来自

110法律咨询网

Email:175634170@qq.com

执业机构:河北王笑娟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306200910822556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高开区金霞别墅A-106栋

积分:31588奖章:1点击量:371398

最近访问